小枫来为解答以上问题。蔡嵩松案发,“亏惨了”的诺安基民能索赔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前明星基金经理蔡嵩松涉贿案持续发酵,基民群情激愤要求“还钱”。
据天眼查披露的一则开庭公告,3月27日,蔡嵩松、曲泉儒、董博雄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2023年9月,蔡嵩松已从诺安基金离职。相关报道称,2020年前后蔡嵩松或已涉嫌违规,那么持有其产品的基民,是否有权利索赔?对蔡嵩松任职期间的违规行为,诺安基金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对表示,在蔡嵩松从事不正当交易期间买入或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应是初步符合起诉资格的。至于损失是否能够获赔,还要考察导致损失的原因、是否与不正当交易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等要素。
“基金经理本身是职务行为,基金公司有法定的管理职责,虽然最终涉嫌犯罪是个人,但不妨碍投资者向基金公司以及基金经理共同索赔,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许峰律师称。
蔡嵩松案更多细节正逐渐显露,有媒体报道他或涉嫌操纵市场,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财新网报道显示,2020年前后,曲泉儒把某小票操作办法和好处介绍给蔡嵩松,两人用自己管的不同产品持有相关小票约小半年,总共1000万元左右。两人直接让对方把好处费转给了自己账户,蔡嵩松收了几十万元。
2020年前后的蔡嵩松正当红,彼时有传言称其年终奖7000万。为了几十万元铤而走险,许多圈内人士表示难以置信。
据银柿财经报道,蔡嵩松等人涉及的案情不止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可能还涉及操纵市场相关的罪名等。该报道称,金华中院审理的三人在行贿、受贿方面涉案资金不多,并且已进行清退,其它方面的涉案金额则相对较高。
在掌管诺安成长的四年多时间(2019年2月-2023年9月),蔡嵩松实现了71.70%收益率,基金绝大部份盈利出现在2020年前后,2019年-2021年该产品年度收益率分别为95.44%、39.10%、22.50%,2022年转亏40%。
从持有人结构看,2019年以前诺安成长投资者近两成为机构,八成为个人,这一结构在蔡嵩松上任后出现变化。蔡嵩松上任一年一炮而红,基民蜂拥而至。
诺安成长混合持有人数据
数据显示,诺安成长大部分投资者2020年入场。2020年上半年,诺安成长新增76.92万持有人,下半年又有132.74万人涌入,全年超过200万基民慕名而来。
到2020年底,诺安成长持有人户数247.72万户,其中个人投资者占比98%以上,机构持有占比仅1%左右。2021年底,诺安成长持有人数攀升至历史峰值269.12万元,户均基金份额4809份,此时97.39%的持有人是个人投资者。
截止2023年年底,诺安成长仍有191.25万户持有人,个人持有占比高达99.41%,机构持有占比不足0.6%,员工持有占比不足0.01%。
目前,已有不少基民在投资社区要求赔偿, 并声称要起诉诺安基金。就相关法律而言,基民的诉求是否有实现的可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对表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给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投资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蔡嵩松从事不正当交易期间买入或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应该是初步符合起诉资格的。”许峰律师表示,“至于损失是否能够获赔还要考察导致损失的原因、是否与不正当交易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等要素。”
他认为,基金经理本身是职务行为,基金公司有法定的管理职责,虽然最终涉嫌犯罪是个人,但不妨碍投资者向基金公司以及基金经理共同索赔,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蔡嵩松既是履行职务行为,也有超过相关的个人行为,如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基金公司和蔡嵩松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许峰律师表示。
在蔡嵩松案之前,诺安基金早有“前科”。
2022年9月,诺安基金原投资部执行总监、基金经理邹翔操作“老鼠仓”一事曝光。
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邹翔供职诺安基金期间,泄露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非法获利2355万元。此外,还多次向公职人员行贿350万元。对此,法院判决邹翔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445万元。
该案主角邹翔,正是诺安基金曾经的知名基金经理,其掌管的诺安先锋混合在任职期间(2010年第四季度)规模约190亿元。
数据显示,当时诺安基金总资产规模472亿元,权益资产规模450亿元,也就是说,邹翔管理的诺安先锋混合占据诺安基金总规模的40%,占据权益资产规模的42%。
从规模占比来看,截至去年三季度末,蔡嵩松管理过的5只产品总规模为267.67亿元,占诺安基金彼时全部非货规模的44%,与邹翔可谓旗鼓相当。
在2022年9月,“蔡姓顶流基金经理本周失联”的传言曾在圈内流传,传闻矛头直指蔡嵩松。当晚,蔡嵩松在朋友圈回应称“正常休假中”。次日诺安基金正式回应称,“我司基金经理蔡嵩松目前在休假中,其管理的相关产品运作一切正常。”
2023年9月,诺安基金发布公告,蔡嵩松因个人原因离任诺安成长、诺安基金回报以及诺安和鑫三只基金。此前的5月,蔡嵩松已离任诺安创新驱动基金,7月离任诺安优化配置。
在蔡嵩松“清仓”卸任当天,诺安基金官微发布《致诺安“科技超市”投资者的一封信》,对蔡嵩松离职原因以及产品运作作出解释,并表示“相关产品将继续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所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布局。”
卸任半年后,蔡嵩松步邹翔后尘。唏嘘之余,投资者迫切关注诺安基金的合规问题,对于蔡嵩松案公司是否提前知情,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蔡嵩松的离职不是一夕而就,从2023年5月开始,蔡嵩松便陆续卸任旗下产品。而财新的报道显示,在蔡嵩松离职前夕,相关的调查就已开启,彼时蔡嵩松已被监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并加入了黑名单。
许峰律师表示,对于诺安基金而言,若提前知悉蔡嵩松因涉及公司基金管理业务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披露,可能违反基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诺安基金或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被警告,暂停或者撤销基金从业资格,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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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狐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