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是指国家为实现行政职能而设立的各级政府及其所属的工作部门。在中国,行政机关主要包括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两大类。
国务院
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及各部部长组成,负责领导全国行政工作。国务院下设多个部委,如外交部、国防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等,这些部委分别负责各自领域的政策制定与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级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县级市、区)、乡(镇)四级政府。每一级政府同样设有相应的职能部门,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等,它们在本区域内行使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职能。
此外,还有专门针对特定领域或行业的管理机构,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它们虽隶属于国务院,但其职责范围覆盖全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总之,中国的行政机关是一个庞大且分工明确的体系,从中央到地方,从宏观调控到具体服务,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旨在促进国家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