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合格”通常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提出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和发挥作用合格。这四个方面构成了衡量一个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
政治合格
政治合格意味着党员要坚定地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执行纪律合格
执行纪律合格强调的是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不越雷池一步。这要求党员要有强烈的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服从组织决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品德合格
品德合格是指党员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个人品质,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这不仅包括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等基本道德规范,还要求党员能够做到廉洁自律,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
发挥作用合格
发挥作用合格则侧重于强调党员要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勇于担当作为,敢于直面困难挑战,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这要求党员不仅要完成本职工作,还要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进步。
总之,“四个合格”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指导原则,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