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环境环保工作的组成部门。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自1974年10月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以来,我国的环保机构经历了多次变革。1984年,成立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其中设有环境保护局。1988年,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建立了国家环境保护局,直属国务院领导。1998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准将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副部级国家局。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局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2018年,环保部再次升级,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这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生态环境部的成立,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也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未来,随着生态环境部职能的不断优化和完善,相信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