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芳芳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2020年体检表,2023年体检表怎么填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概述 在考生体检表中,含有若干小框格,该书写框为计算机识别框,在框格内只能填写一位数字,不能填写中文、双数字、点、斜杠等其它字符。
2、填写数字时,字不能出格,不能连笔,章戳不能盖歪,更不能盖在两边的小黑块、书写说明框及填写的数字上。
3、 (二)既往病史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不得隐瞒。
4、如有隐瞒,入学体检复查发现后按作弊处理。
5、如确无重要病史者,考生应在此栏写一个“无”字。
6、 (三)眼科 裸眼视力、矫正视力:按《体检工作操作规程》第七条规定填写检查结果。
7、如考生右眼裸眼视力为4.8,左眼裸眼视力为5.0,则填为:右4.8,左5.0。
8、不能填为:4..8、5..0。
9、矫正视力的填写方法与裸眼视力相同。
10、矫正度数填写在对应的4个方框内,并且左端第一个方框内只能填写“-”或“+”,且不得为空格。
11、如考生矫正度数为-2.00D,则填为-200。
12、 2、色觉检查用《俞自萍色盲本》或其他色觉检查图进行。
13、要将色觉检查图名称对应代码填写在方框内。
14、填写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检查结果,如色觉无异常者,填写“正常”代码,且色觉识别框为空,即:红□黄□绿□蓝□紫□;如色觉异常者填写“其他”代码,再进行单颜色识别,将能识别的某种颜色在对应的方框内填写1;将不能识别的某种颜色在对应的方框内填写0。
15、如一考生红、绿识别不准,则填写为:红0黄1绿0蓝1紫1。
16、 3、眼病:若有眼科范围内其它疾病,要在此栏内写明,无病理改变者写“正常”。
17、 (四)内科 血压:在此栏方框内填写血压测量结果(记录时以kpa(千帕)为单位)。
18、血压测量结果只能保留一位小数,在小数点前面两个方框内填写测量结果的整数部分,若不足两位,则左端第一位补“0”或左端第一位为空;在小数点后面的一个方框内填写小数部分,若血压为整数,则小数部分为0。
19、 2、发育情况:在方框内填写“良”、“中”、“差”的代码。
20、 3、心脏及血管:根据检查如有改变者,要填写“其他”代码,并在该科检查的“其他”栏内写明改变的详细情况;无病理改变者在方框内填写“正常”代码。
21、对于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者应进一步明确心功能情况。
22、心脏听诊不同于临床常规四个瓣膜,要沿胸骨左缘二、三、四肋间全部听完,防止先天性心脏病漏诊。
23、 4、呼吸系统:根据检查如有改变者,要填写“其他”代码,并在该科检查的“其他”栏内写明改变的详细情况;无病理改变者填写“正常”代码。
24、 5、神经系统:未见异常者填写“正常”代码;如有异常,则应填写“其他”代码,并在该科检查的“其他”栏内写明疾病名称。
25、 6、腹部器官:肝、脾异常者,在方框内写明肋缘下×厘米及性质为“其他”代码;未见异常者只在性质的方框内填写“正常”代码。
26、 7、其他:有内科范围的其它疾病要写明,无病理改变者写“正常”。
27、 (五)外科 身高:在此栏的方框内(每框一位数)填写身高测量的厘米数。
28、如果测量结果不足三位数,则在方框左端第一位以“0”补充或左端第一位为空。
29、身高测量数不能保留小数部分,一律四舍五入为整数。
30、 2、体重:在此栏内填写体重测量的千克数。
31、如果测量结果不足三位数,则在方框左端第一位以“0”补充或左端第一位为空。
32、如一考生身高为176厘米,体重为69千克,则填为176厘米体重069千克,或176厘米体重□69千克。
33、不能填为176厘米体重69□千克。
34、体重测量数不能保留小数部分,一律四舍五入为整数。
35、 3、皮肤:未见异常者填写“正常”代码;如有异常,则应填写“其他”代码,并在该科检查的“其他”栏内写明疾病名称。
36、但如花斑癣(汗斑),则不必写入体检表内。
37、 4、面部:未见异常者填写“正常”代码;如有异常,则应填写“其他”代码,并在该科检查的“其他”栏内写明检查所见。
38、 5、颈部:未见异常者填写“正常”代码;如有异常,则应填写“其他”代码,并在该科检查的“其他”栏内写明异常所见。
39、 6、脊柱:有畸形或侧弯者,要填写“其他”代码,并在该科检查的“其他”栏内写明改变程度,无异常者填写“正常”代码。
40、 7、四肢:未见异常者填写“正常”代码;有改变者,则应填写“其他”代码,并在该科检查的“其他”栏内写明检查所见。
41、 8、关节:有病理改变者要填写“其他”代码,并在该科检查的“其他”栏内写明改变情况及程度;无改变者填写“正常”代码。
42、 9、其他:有外科范围的其他疾病要写明,无病理改变者写“正常”。
43、对肢体残疾的考生,要在此栏中认真描述残疾肢体、部位、性质、功能、肌力,重点为是否能够“生活自理”,并注明残疾证号码。
44、 (六)耳鼻喉科 听力:在此栏内填写左、右耳听力米数。
45、如果测量数不能填满栏内方框,则在方框左端第一位以“0”补充或左端第一位为空。
46、如考生左耳听力为5米,则填为:05米或□5米,不能填为:5米或5m。
47、 2、嗅觉:检查结果填写在此栏的方框内,正常者填1,迟钝者填0。
48、框中不能填写其他数字及字符。
49、 3、耳鼻咽喉:未见异常者填写“正常”代码;如有异常,则应填写“其他”代码,并分别写明异常改变或疾病名称。
50、 (七)口腔科 唇腭:未见异常者填写“正常”代码;唇腭有改变者应填写“其他”代码,并在该科检查的“其他”栏内写明异常所见。
51、 2、牙齿:门齿有缺失划“×”标明部位,并在方框内填写“其他”代码;未见异常者在此栏的方框内填写“正常”代码。
52、 3、是否口吃:无口吃者在此栏的方框内填1;如有口吃应在此栏的方框内填0。
53、框中不能填写其他数字及字符。
54、 4、其他:只写异常所见,无异常者写“正常”。
55、 (八)肝功能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含高等职业院校)的考生均应进行转氨酶(A、L、T)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验。
56、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检验结果填写在此栏方框内,正常者填1,异常者填2,框中不能填写其他数字及字符。
57、若异常,还要在“其他”栏内具体写清楚检查结果。
58、同时,体检医院还要将化验单按考生体检序号从小到大整理好交旗县(区)招生办,旗县(区)招生办待考生的《体检表》进行数字化处理后,再将化验单随《体检表》一并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59、 (九)胸部透视 详细记录胸部透视所见。
60、未见异常者填写“正常”代码;如有异常则应填写“其他”代码,并在“其他”栏内写明诊断。
61、 (十)体检医师签名 承担体检任务的各科医师均要在相应栏目内签名,姓名一定要签在格内,以免影响计算机对体检信息的识别。
62、 (十一)体检医院或体检站意见 体检医院的主检医师根据各科医师的检查结果,全面审查无误后,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体检表》中填写考生报考专业意见,需将“第几条所列情形”和“第几条所列专业”在《指导意见》上相对应序号填写在方框内,每条均要求填写一位数字,如第1条填写1。
63、体检医院的主检医师要对给考生作出的体检意见负责并签名,之后加盖公章(公章需盖在固定位置虚线圆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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