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是国家为了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压力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自2018年10月1日起,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调整为5000元。这意味着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工薪阶层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直接增加了他们的可支配收入。
新的个税税率表如下:
|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 | ---------------------- | --------- | ---------- |
| 1| 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210|
|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1410 |
|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2660 |
|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4410 |
|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7160 |
|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在新的税率表下,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减去基本免税额5000元以及各项专项附加扣除后的余额。例如,如果一位员工月薪为10000元,且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5000-2000=3000元。根据上述税率表,他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3%=90元。
此次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和税率结构的优化,对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政府也鼓励个人通过合法途径合理规划财务,充分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自身的税负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