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也称为应计制,是一种会计基础,按照这种基础,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应该在它们实际产生时被记录,而不管现金是否已经收到或支付。与之相对的是收付实现制,后者只记录现金的流入流出。在中国,权责发生制主要应用于政府会计和企业会计两个领域。
政府会计
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国政府开始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该准则明确规定了政府会计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这一变革旨在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更好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从而提升政府的财政管理能力。权责发生制的应用使得政府财务报告能够更准确地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加可靠的数据支持。
企业会计
对于企业会计而言,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CAS)也要求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这意味着,无论款项是否已实际收付,只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如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企业就应在当期确认为收入;同样,只要符合费用确认条件(如购买存货或支付员工工资),即使款项尚未支付,也应在当期确认为费用。权责发生制确保了企业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助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做出更为准确的决策。
综上所述,权责发生制在中国的应用范围涵盖了政府会计和企业会计两大领域,其核心在于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而为经济管理和决策提供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