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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敬自会稽经吴译文(王子敬自会稽经吴翻译)

来源:知识问答2023-07-10 06:54:18
导读 您好,今天蔡哥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王子敬自会稽经吴译文,王子敬自会稽经吴翻译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

您好,今天蔡哥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王子敬自会稽经吴译文,王子敬自会稽经吴翻译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文言文《书吴、潘二子事》译文:  江苏吴江有吴炎和潘柽章两人,他们都是优秀人才。

2、明朝灭亡后,他们年纪都已二十多岁了。

3、他们一起放弃了科举之路,以写作诗文自豪。

4、不久他们说:“这还不足以留传后世,应当写出一代史书,来继承司马迁、班固的事业。

5、”于是他们买来《实录》,又广泛搜集人们所收藏的文集奏疏,埋头写作,起早熬夜,辛劳不已。

6、他们亲手所写的书稿,堆满了床,装满了书箱,他们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7、等到几年后就有了名声,我于是经常和他们交往。

8、  适逢湖州庄氏的祸难发生。

9、庄氏名叫廷鑨,双目失明,不怎么通晓古今。

10、因为司马迁有“左丘失明,乃著《国语》”的话,便想发奋著书。

11、廷鑨招来宾客,日夜忙碌,编辑成《明书》。

12、廷鑨死后,他的父亲胤城流着泪说:“我的三个儿子都分了家,只有二儿子死了没有后嗣,我痛惜他的志向,应当先刻他的书,然后再为他安排继承人。

13、”于是书得以付印行世。

14、因为仰慕吴、潘的盛名,想借他们加重自己的地位,便把他们列入校阅者的姓名之中。

15、  书共有一百多卷,其中很有一些忌讳的话,本来都是前人诋毁之辞而未经删除的。

16、庄氏既然是巨富,浙江人得到他的书,常常拿着书去恐吓他,索取想要的财物后才离开。

17、归安县令吴之荣,因为贪赃枉法被捕入狱,后来遇到赦免才被放出。

18、有一官吏教他买了此书,前去恐吓庄氏。

19、庄氏想答应他的要求,有人向庄氏说:“如果一个接着一个来,就是把您的财产都用尽,也满足不了他们的要求。

20、不如通过辩明是非来拒绝他。

21、”于是拒绝了之荣的要求。

22、之荣向大官告发这件事,可大官却袒护庄氏,不认为之荣有理。

23、之荣到了京师,把书中有关的忌讳语摘录下来向朝庭密奏,四大臣非常生气,派遣官吏到杭州,逮捕了庄廷鑨的父亲和其兄廷钺以及弟侄等,还有在书上列名的十八个人,全部都被判死罪。

24、那些刻书、卖书的人,以及没有发觉的知府、推官,也都受牵连定了罪。

25、还挖开廷鑨的坟墓,焚烧了他的尸骨,登记没收了庄氏的家产。

26、被杀的有七十多人,吴、潘二人也同时遇难。

27、在审讯时,有人改变言辞要求宽恕解脱,吴炎独慷慨陈辞,痛骂不绝,官吏不能忍受,对他拳打脚踢,直至打倒在地。

28、潘柽章因为担心连累母亲,不骂也不申辩。

29、  吴、潘二人平时对父母孝敬,对朋友友爱,感情真诚厚道,以古人为榜样,从这方面看,那么他们二人是相同的。

30、我前往越州拜访潘君时,我的外甥徐公肃新考中了状元,潘君劝我一定小心谨慎,不要因为外甥显贵而降低自己的气节,我很感激他,表示不敢这样。

31、两君都比我小十几岁,我把他们视为我所敬畏的朋友,正因如此。

32、当庄廷鑨编书时,他嘱咐门客邀请我到了他家一次,我看不起此人不学无术,最终离开了他家,因此书中没有列上我的名字,使我幸免于难。

33、两君所著的书有若干卷,尚未脱稿,又向我借所藏的书一千多卷,全部丢失。

34、我不忍心让两君喜好学习、身体力行的美德不得流传后世,因此把他们的事迹写下来。

35、并且他们确实是史学家的人才,不是庄廷鑨一类的人。

36、《书吴、潘二子事》原文:             《书吴、潘二子事》               [清]顾炎武  苏之吴江有吴炎、潘柽章二子,皆高才,当国变后,年皆二十以上,并弃其诸生,以诗文自豪。

37、既而曰:“此不足传也,当成一代史书,以继迁、固之后。

38、”于是购得《实录》,复旁搜人家所藏文集奏疏,怀纸吮笔,早夜矻矻。

39、其所手书,盈床满箧,而其才足以发之。

40、及数年而有闻,予乃亟与之交。

41、  会湖州庄氏难作。

42、庄名廷鑨。

43、目双盲,不甚通晓古今。

44、以史迁有“左丘失明,乃著《国语》”之说,奋欲著书。

45、廷鑨招致宾客,日夜编辑为《明书》。

46、廷鑨死,其父胤城流涕曰:“吾三子皆已析产,独仲子死无后,吾哀其志,当先刻其书而后为之置嗣。

47、”遂梓行之。

48、慕吴、潘盛名,引以为重,列诸参阅姓名中。

49、  书凡百余帙,颇有忌讳语,本前人诋斥之辞未经删削者。

50、庄氏既巨富,浙人得其书,往往持而恐吓之,得所欲以去。

51、归安令吴之荣者,以赃系狱,遇赦得出。

52、有吏教之买此书,恐吓庄氏。

53、庄氏欲应之,或曰:“踵此而来,尽子之财不足以给,不如以一讼绝之。

54、”遂谢之荣。

55、之荣告诸大吏,大吏佑庄氏,不直之荣。

56、之荣入京师,摘忌讳语,密奏之。

57、四大臣大怒,遣官至杭,执庄生之父及其兄廷钺及弟侄等,并列名于书者十八人,皆论死。

58、其刻书鬻书,并知府、推官之不发觉者,亦坐之。

59、发廷鑨之墓,焚其骨,籍没其家产。

60、所杀七十余人,而吴、潘二子与其难。

61、当鞫讯时,或有改辞以求脱者。

62、吴子独慷慨大骂,官不能堪,至拳踢仆地。

63、潘子以有母故,不骂亦不辨。

64、  其平居孝友笃厚,以古人自处,则两人同也。

65、予之适越过潘子时,余甥徐公肃新状元及第。

66、潘子规余慎无以甥贵稍贬其节,余谢不敢。

67、二子少余十余岁,而予视为畏友,以此也。

68、方庄生作书时,属客延予一至其家。

69、予薄其人不学,竟去,以是不列名,获免于难。

70、二子所著书若干卷,未脱稿,又假予所蓄书千余卷,尽亡。

71、予不忍二子之好学笃行而不传于后也,故书之。

72、且其人实史才,非庄生者流也。

73、  (选自《顾炎武诗文选译》,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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