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日明帅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轻伤事故发生率计算方式,轻伤事故率如何算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轻伤事故率是一种事故伤害频率。
2、是进行轻伤事故统计时的衡量标准。
3、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该标准中规定适用于行业、企业内部事故统计分析使用的伤害频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
4、伤害人数指轻伤、重伤、死亡人数之和) 百万工时损工事故率=(损工事故起数/实际总工时)×100 0000; 2、百万工时损工严重率=(总损失工时/实际总工时)×100 0000。
5、 3、工伤事故:指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管理的伤害事故,即造成员工暂时(或较长时或永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轻伤以上的伤害。
6、有如下计算公式: 千人死亡(或重伤)率=[死亡(或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 ]×1000; 百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100 0000; 百万工时伤害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100 0000; 20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2×100000); 20万工时伤害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2×100000); 伤害平均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数。
7、 4、同一起事故有多人受不同程度伤害,“起数”仅统计在“伤害事故分级”中某一项,不可重复;“人数”按伤害程度分别统计对应“伤害事故分级”某项。
8、 5、一般伤害事故包括:指员工受工况突发变故,肢体未受伤害但某些器官受不良刺激的“伤害未遂事”;肢体或某些器官受到伤害,造成离岗2—8小时的“一般损工事故”,2小时以下的“非损工事故”。
9、 6、非计划停止作业:是指除一般伤害事故、工伤事故外的、非计划安排的,停止作业导致损失工时影响正常生产的现象。
10、 7、损工伤害事故起数(损失工时)=伤害未遂事故+非损工事故+一般损工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11、 8、损工事故起数(总损失工时)=非计划停止作业起数(损失工时)+一般伤害事故起数(损失工时)+工伤事故起数(损失工时)。
12、 9、表中工时单位统一为:小时;1个工作日=8小时。
13、实际总工时=平均职工人数×实际工作日×8。
14、在计算时,损失工时与实际总工时的“单位”统一使用“日”或“小时”[1] 一般而言,轻伤事故率2%就是依以上的公式计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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